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社会保险如何办理?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情况,确定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每月15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公司为劳务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劳务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劳务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6、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那么,如果在派遣过程中发生劳动关系争议该如何解决呢?下面哈尔滨建筑材料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说明一下。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的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即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平等权利不仅体现在同工同酬方面,还体现在工资调整机制上,被派遣的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连续的劳动服务时,其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样的工资调整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绩效奖金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建筑劳务公司上海天骥劳务说针对于劳务派遣劳动关系争议的解决方法主要是:1、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申请仲裁;4、对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